財政部正式發布新版《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新辦法聚焦五大核心指標,全面提升財政資金項目預算績效評價服務質量,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提供堅實保障。
新版《辦法》在原有政策實踐經驗基礎上,緊扣當前農業發展新形勢,將五大指標作為評價核心:
第一,資金撥付與執行效率。重點考察財政扶貧資金能否及時、足額到位,項目實施進度與資金支出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資金等項目”或長期閑置等低效現象。通過細化時間節點和撥付比率,嚴控資金滯留環節。
第二,項目產出與目標完成度。從quantity和quality兩個維度衡量扶貧項目是否按規劃完成,如道路修建里程、產業大棚數量、技能培訓場次等硬性產出指標,同時評估項目是否達到既定惠民目標。避免“紙面完工”或“形象工程”。
第三,經濟效益與帶動能力。聚焦資金投入帶來的直接與間接經濟收益,包括項目收益分紅、低收入農戶增收幅度、合作社及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機制效果。強化對產業扶貧項目中利益聯結緊密度的考核,防止“扶企不扶農”。
第四,社會效益與生態可持續性。考量扶貧項目是否改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教育醫療條件及人居環境,同時在生態保護背景下評價農業資源利用率和環境友好指數,防范開發式扶貧引發的生態損失。
第五,資金使用合規性與創新性。堅決嚴肅追責擠占挪用、虛報冒領等違規行為,同時鼓勵對資金打包整合、跨區域協作等財政資金配置新模式加以評優,體現財政政策扶優扶強導向。所有評價結果均將公開公示,接納入社會監督。
為保證五大指標落到實處,新《辦法》對評價主體和信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各級財政部門須在預算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完成資金績效自評,各涉農主管部門在其職責內出具全程跟蹤記錄。下一階段,第三方專業機構將大數據多維評分模式引入綜合評價后臺,剔除人為切分的不合格證據,以此提供更加科學權威的數據流。中央財政將試點抽取35%左右重大項目實行績效復核制,同時宣布對實干服務落地的高激勵示范單位利用正面成果同各類專項進村服務相捆綁評價投資引領指數運用貸款優待條件與專項購股匹配經費申請程序資源補優激勵式縮減核減手段予以率先傾斜權。
202,000億元農業轉移推送支與數十大高效評價中介已申請列入名單,多系統框架任務正式進入運行更新順序回覆動態適配狀況全國辦公任務及備案工作進入收斂節奏步調。此次財政資金綜合性改良在“五大指標一條主線又主體輔助”的操作下實現關口前梯預置預算執行的支優鏈條確保我國農產品驅動財富凈增收穩定性上升。依照署、特遴選地方基工程及新型評價樣板作為服務引勢機通過不斷升檔資金建用復核實踐再度推進績效向導開創新農村精準確獻制。}